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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财务处发现近期报销票据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对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强调,请大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一、发票内容必须填制齐全

(一)购买方信息的填写要求

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至少包含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样式见附件1)。

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信息应全部填写完整。

       称:石家庄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130100401758808D  

址、电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   66617140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13001612008050001937

特别说明:以上信息仅用于开票发票,该账户不能接受任何来款。

(二)发票销售信息填写完整

发票销售信息要求全部填写,内容不全的不予报销(尤其是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填写)。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项目种类过多,应附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样式见附件2),销售方自行编制的销货清单不予受理。

(三)销售方信息填写完整(样式见附件1)。

二、发票专用章必须完整、清晰

发票专用章残缺、模糊的,须重新开具发票。

三、发票后附合同尽量为原件

如果原件份数不够,也可以为复印件,但不能一方为红章、一方为复印的黑章。

四、培训(会议)通知应盖有举办方公章(一般为PDF版,可黑白打印)

五、印刷费报销须有说明

根据纪检监察审计处的审计意见,报销条幅、展板等大额印刷制作费用(1000元及以上金额),须另附至少包含制作目的、简要内容、展示地点等详细内容的情况说明。

六、附件上传齐全、完整,拍照清晰

鼓励大家采用线上报销模式,财务处将择机全面推行网报,请大家尽快试用,为了提高网报效率,网报上传的附件应齐全、完整,拍照清晰。

七、差旅费报销前通过公务之家进行申请

公务之家已全面启用,未在公务之家进行出差申请和报销申请的差旅费报销业务,财务处将不予受理。

八、鼓励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鼓励金额1000元及以上需对公转账的业务选择公务卡方式结算,并留存佐证材料(比如:POS小票、用微信或支付宝绑定公务卡支付时的截屏等),报销时作为附件粘贴在报销单后。请及时报账、自行还款。

九、自制原始凭证要求

所有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合同、询价报告等)左侧必须留足装订空间(横版页面左边距、竖版页面上边距2.5CM以上)

十、租车必须选择政府采购中标企业

接上级文件,要求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自927日所有汽车租赁必须从政府采购中标企业(见附件3)中选择,否则不予报销。


附件1、附件1增值税普通发票示例
附件2、附件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
附件3、附件3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