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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学宿费收费标准(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3-09-02   浏览次数: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执行。具体如下:
本科专业名称
学费
标准
(元/年)
本科专业名称
学费
标准
(元/年)
汉语言文学
5060
历史学
4600
化学
49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49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900
制药工程
4900
生物工程
4900
药物制剂
49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4900
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25000
药物分析
4900
法学
5060
社会工作
4600
思想政治教育
4600
体育教育
8000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8000
学前教育
4600
小学教育
5060
特殊教育
4600
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
政府代缴
应用心理学
4900
英语
5390
商务英语
4900
日语
4900
俄语
4900
数字媒体技术
4900
新闻学
4600
广告学
4600
广播电视编导
8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539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900
物理学
49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9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390
电子信息工程
4900
通信工程
49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390
机器人工程
7000
地理科学
4900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900
地理信息科学
4900
环境生态工程
4900
农学
49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39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对口)
5390
软件工程
5390
信息安全
4900
物联网工程
4900
人工智能
4900
市场营销
4600
旅游管理
4600
物业管理
4600
工程造价
4600
会计学
4600
金融工程
4600
数字经济
4600
音乐学(声乐)
8000
音乐学(器乐)
8000
舞蹈学
8000
工业设计
4900
动画
8000
美术学
8000
视觉传达设计
8000
环境设计
8000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35000
 
(注:①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培养模式为“3+1”,前3学年在本校就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第4学年出国就读,学费按外方标准执行,本校不收费;如未能出国就读,第4学年学费按每生4900元标准收取。②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培养模式为“4+0”,4年均在本校就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0元。)
2.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住宿条件,经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教育厅核定,我校学生公寓住宿费分为每生每年500元和每生每年800元两个标准。
①南校区:所有男生、女生住宿费均为每生每年800元。
②北校区:所有男生住宿费均为每生每年500元;教师教育学院、文学与历史学院、化工学院女生住宿费均为每生每年500元;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化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女生住宿费均为每生每年800元。
(注:受最终录取的男女生比例影响,北校区新生的实际住宿费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北校区新生先按上述标准缴纳住宿费,报到入学后如对宿舍进行调整,学校将按照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