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要过紧日子、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文件精神,按照市财政相关文件对于预算管理及执行的要求,为优化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我校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通知如下:
1、严格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支出。
2、严格控制、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从严从紧安排项目支出。
3、筑牢财经法纪意识,严守财经纪律红线,不得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国家资金。
4、厉行勤俭节约、不搞铺张浪费,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5、各单位按照承诺的资金支付进度完成支付要求(财政要求最低进度:6月底完成60%,9月底完成85%,10月底完成90%)。
6、6月底前无法完成支付进度的部门,可主动申报调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将不予核减。对于未申报且未完成支付进度的经费,学校将对未完成部分进行收回,并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核减。
7、因支付进度未完成被市财政核减资金的部门,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追责。
财务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