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通知到本学院2024级新生与各年级在校生,8月15日开始缴纳2024年学宿费,请按照最新缴费流程操作,于开学前完成全部学生缴费。
注:
1、建档立卡、退役复学等符合国家减免政策学生无须缴费,待学生处确认相关信息。
2、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将贷款转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账户。汇款单中请务必注明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收款。
单位名称:石家庄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账 号:13001612008050001937
备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
3、公费师范生无须缴费,由培养县拨款。
财务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