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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准确反映本年预算执行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截止时间
1.本年度财务报销及单据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12月15日17:00起关闭财务报销系统并封闭两个校区投递箱,停止办理财务报销业务。请各部门12月15前完成各项业务经费的报销结算。
2.涉及水、电、暖、物业等经费支出的职能部门,请于12月15日前对全年的支出和借款情况进行梳理,确保全年支出及时入账。
3.12月2日起,停止办理各类借款业务。
二、暂借款清理
各单位(项目)借款人请于12月6日前登录用友系统通过“综合查询—个人借款”查询个人名下借款,2024年12月15办理借款结算手续。如不能取得发票进行报销,对个人项目的借款,请以资金方式予以归还。
对期限内无特殊情况未办理借款结算手续且不能说明原因的借款责任人,财务处将视情况停止其办理财务报销业务。
 
三、收入清理
1.根据财政局要求,涉及到学费住宿费出租出借收入等缴纳的,请于12月10前完成。
2.有其他收入的单位,请仔细核对本单位已经入账资金是否完整、准确。
四、票据清理
预借的财务票据,预借票据责任人请督促对方单位及早汇款至学校账户,并于12月15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若对方单位在规定期限不能付款的,请及时收回票据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严格按照预算额度支出,不得超预算支出,未经批准不得预支2025年费用。
2.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支出,无法完成的支出项目,12月6日前说明原因并以书面形式一支笔签字盖章后报财务处。
 
                                    财务处
                                    2024年12月3日